駕駛證什么時候換證,換證需要什么手續(xù)?
一般在駕駛證到期前3個月**換證手續(xù)。超期時間不足一年的也可以正常**換證,如果超期一年不足三年未**駕駛證換證,駕駛員要到車管所參加科目一考試,考試合格可正常換證。駕駛證換證期超過三年的,車管所將注銷此駕駛證。
《交通法規(guī)扣分細則》
第七十七條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銷申請的;
(三)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jiān)護人提出注銷申請的;
(四)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
(五)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jīng)系統(tǒng)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六)被查獲有吸食、注射**后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zhí)行社區(qū)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qū)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成癮尚未戒除的;
(七)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八)年齡在70周歲以上,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一年內(nèi)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一年內(nèi)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
(九)年齡在60周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或者年齡在70周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
(十)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被吊銷或者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的。有靠前款第二項至第十項情形之一,未收回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公告機動車駕駛證作廢。
有靠前款第七項情形被注銷機動車駕駛證未超過二年的,機動車駕駛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可以恢復駕駛資格。有靠前款第八項情形被注銷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在有效期內(nèi)或者超過有效期不滿一年的,機動車駕駛人提交身體條件證明后,可以恢復駕駛資格。有靠前款第二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未處理記錄的,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