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罪是販賣**罪的簡稱,相信大家都清楚,這樣一種犯罪是對社會管理秩序的嚴重侵害,另一方面**也會對人身的健康造成影響。而在我國,對于這樣的行為是給予了嚴厲的處罰。不過在了解販毒罪判刑問題之前,我們要先知道究竟什么是販毒罪。下面小編為您詳細解答。
一、什么是販毒罪
販賣**罪,是指明知是**而故意實施販賣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的管理制度,這是各種**犯罪行為侵害的共同客體。行為人故意以非**冒充**或者明知是假**而販賣營利的,應認定為詐騙罪,而非販賣**罪,但行為人不明知是**而販賣,事實上具有販賣**的可能性的,應認定為販賣**(未遂)。行為人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微量**的,應認定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宜認定為販賣**罪。
二、販毒罪是怎么判刑的
《刑法》對本罪規(guī)定了以下幾個處刑幅度:
販賣**,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販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或者***,并處沒收財產:
1、販賣*** 一千克以上、***或者*****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數量大的;
2、販賣**集團的首要分子;
3、武裝掩護販賣**的;
4、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jié)嚴重的;
5、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販賣*** 二百克以上不滿 一千克、***或者***** 十克以上不滿 五十克或者其他**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并處罰金。
販賣***不滿二百克、***或者*****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的,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guī)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販賣**,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販賣**,未經處理的,**數量累計計算。
現實中,由于行為人販賣**的種類不同、數量不一樣,就會導致最后的量刑幅度以及判刑不同。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根據小編整理的上述內容進行適當的參考。必要時,可以委托我們網站的客服來幫助進行辯護,處理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