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尋釁滋事罪最少拘留多少天?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14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3日。對于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尋釁滋事罪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二、尋釁滋事罪量刑
1、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尋釁滋事,情節(jié)一般,未造成人員受傷的,為管制刑;適用管制刑不足以體現刑罰價值的,為拘役刑;
2、五年以下***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guī)定的四種情形之一的,為***六個月;
3、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種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4、尋釁滋事致人輕傷的,為***一年六個月,每增加輕傷一人,刑期增加六個月至一年。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
5、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累計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6、以自***等威脅、要挾方法在公共場所、機關等企事業(yè)單位無理取鬧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或造成惡劣影響的,為***二年六個月。
三、尋釁滋事罪的表現形式
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guī)定為四種: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對于行為人的一些行為,此時是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進行處罰的,像是這樣的一種情況的,如果是采取拘留的方式,對于拘留的期限也是有規(guī)定的,對于尋釁滋事這樣的犯罪行為的話,對于有關的行為人進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