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動車撞人后醫(yī)藥費由誰墊付
在機動車與行人發(fā)生碰撞后,醫(yī)療費用的支付方式可以由機動車駕駛員預先墊付,同時受害者亦可選擇自行墊付治療。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結果尚未公布以前,機動車駕駛員通常不需要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責任;但當責任認定書正式發(fā)布以后,駕駛員便應依據(jù)其所承擔的責任比例來承擔相應的賠償義務。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
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
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jīng)核對應當及時向醫(y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墊付搶救費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jīng)核對應當及時向醫(yī)療機構墊付搶救費用。
二、機動車撞人了責任怎樣認定
1.在機動車間發(fā)生碰撞的交通事故中,應由存在過失責任的一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若雙方均存在過失行為,則應根據(jù)各當事人過錯程度的不同,按照相應的比例來劃分責任。
2.對于機動車與其非機動車駕駛人員或行人間產(chǎn)生的交通事故,責任應由機動車一方承擔。
然而,如果有確鑿證據(jù)能夠證實非機動車駕駛人員或行人為事故發(fā)生過程中的過錯方,則應對機動車一方的責任進行適當減輕。
具體方式如下:
如非機動車駕駛人員或者行人在事故中負次要責任,機動車一方可承擔高達百分之八十的賠償責任;
若非機動車駕駛人員或者行人在事故中負有同等責任,機動車一方將需承擔賠償比例為百分之六十;
若非機動車駕駛人員或者行人在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機動車一方則需要承擔賠償比例達到百分之四十;
若非機動車駕駛人員或者行人在事故中承擔所有責任,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則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jù)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一方?jīng)]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是一種普遍的約束,它既保護我們的權益,也規(guī)范我們的行為。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更好地生活在這個法治社會中。正如本文的標題所提出的問題,“機動車撞人后醫(yī)藥費由誰墊付”,法律的學習和理解是一項長期的任務,需要我們不斷地努力和探索。我們應該珍視這個過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機會,以便更好地適應社會的發(fā)展和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