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產生***之后,很多人都會選擇打官司來解決,一審打完還會提起上訴啟動二審程序,那么大家知道民間借貸二審代理詞怎么寫嗎?小編下文整理了一篇民間借貸二審代理詞范文,供大家閱讀。
民間借貸二審代理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我接受本案被告楊____________托,并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今天依法出庭擔任其二審訴訟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本代理人查閱了本案有關全部案卷材料,并參加了今天的庭審調查。現(xiàn)本代理人就結合法庭歸納的爭議焦點,發(fā)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借條和欠條有明顯的法律區(qū)別
在我們日常來往中,很多人可能認為借條與欠條是一樣的,其實不然,對兩者之間是有明顯的法律區(qū)別的。
1、內涵不同
借條與欠條均是用來作為某種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或憑證。但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給付借款的書面憑證,代表的是一種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條是對債權債務主體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表明自欠條形成之日起雙方之間形成的一種新的純粹的債權和債務關系。我們也可以認為: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yè)承包產生的欠款,因建筑工程產生的欠款,等等……
3、在適用訴訟時效上不同
未規(guī)定具體還款期限的借條及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同: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的20年內一直不主張權利,則出借人的債權也將喪失勝訴權。對于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已經受到了侵害,因此,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2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4、債權人的舉證責任和訴訟風險不同
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后,由于通過借條本身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耍瑐鶛嗳嗣媾R的訴訟風險也表現(xiàn)出較大的差異性。
二、被告對原告訴請事實的抗辯,具有客觀性、真實性和關聯(lián)性欠條數(shù)額應認定為人民幣18000元,而不是45910元。
1、據(jù)楊____________證實,凌____________生前即在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鎮(zhèn)__________________餐廳凡與原告有關的所有債權債務已全部結清(現(xiàn)金支付)。當天,給原告寫下一張18000元的欠條。由于原告沒有將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算了并作廢的欠條(28910元)帶來,且原告也答應會過兩天將結算作廢的欠條拿回給凌____________。
2、凌____________生前患病期間,對其妻子,兒子也作了交代,多次說到只欠原告18000元欠款。從來沒有提及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欠原告28910元的事。
3、凌____________生前患病于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入住和平縣人民醫(yī)院,住院期間,原告曾幾次到凌____________病房追索欠款,沒有提及當時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那張欠條和數(shù)額(28910元)。每次原告陳述和追索都說欠其18000元,凌____________、凌____________父子也作了認可,凌____________并表示愿意為其父償還原告18000元。
4、凌____________去世后,原告才對凌____________的家屬說起家里還有一張28910元的欠條,其家屬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5、凌____________的家屬對原告出具的凌____________去世前書寫的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欠原告28910元的欠條,是否客觀、真實,當時也不得而知,之前,并沒有聽說過,后來據(jù)楊____________證實,才知道凌____________去世前已經結算清楚了的。
三、被告提交的證據(jù)和證人證言已形成完整的證據(jù)鏈,符合間接證據(jù)定案的規(guī)則,充分證明了凌____________已經與原告結算清楚的欠款事實。
1、被告所提供的間接證據(jù)必是客觀真實。每個間接證據(jù)都具有真實性和合法性,保證每個間接證據(jù)本身真實可靠。如原告多次陳述追索的欠款18000元,就是原告的客觀、真實的意思表示。
2、本案的間接證據(jù)完全與案件事實存在客觀聯(lián)系。這是運用間接證據(jù)認定案件的前提條件。本案的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書證完全與案件事實存在客觀聯(lián)系。
3、本案間接證據(jù)之間以及間接證據(jù)與案件事實之間完全協(xié)調一致。所有間接證據(jù)要環(huán)環(huán)相扣,協(xié)調統(tǒng)一,互相印證,結合起來必須能夠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明體系。在這個證據(jù)體系中,各個證據(jù)都能互相一致,沒有矛盾,不會脫節(jié),具有確定的證明效力。
4、本案客觀、真實、準確可靠的間接證據(jù)結合起來,只能得出一個結論,證明一個較早的事實,就是2008年的那張28910元的欠條,已經結算清楚,不能再認定為凌____________的個人欠款,并且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四、假如凌____________生前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所欠原告28910元的欠條是客觀、真實的,即便是沒有結算,也只能是凌____________的個人債務,而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7條的規(guī)定: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yǎng)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因為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那張28910元的欠條,應視為凌____________未經其妻子(被告)同意的,且也沒有收入,也完全沒有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所以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審判長,審判員,本代理人希望合議庭在審理本案民間借貸***時,在審查、判斷相關證據(jù)效力的高低,去偽存真。在具體審查證據(jù)的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證據(jù)規(guī)則》規(guī)定的舉證責任分配原則和質證、認證規(guī)則綜合考量。盡管直接證據(jù)的證明力一般大于間接證據(jù)。但是,必須注意的是,適用該規(guī)則的前提是數(shù)個證據(jù)證明同一事實,而本案中雙方提供的證據(jù)證明的是不同的事實,因此,不能簡單的否定間接證據(jù)的證明力。與此同時,民間借貸案件往往由于借貸雙方當事人本就相識或相熟,在借貸關系發(fā)生時沒有形成相關的書證等直接證據(jù),當事人就會提供很多相關的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等間接證據(jù)來證明其主張的事實。對這些間接證據(jù)的判斷、分析和認定,《證據(jù)規(guī)則》第73條第1款規(guī)定:“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事實分別舉出相反的證據(jù),但都沒有足夠的依據(jù)否定對方證據(jù)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情況,判斷一方提供證據(jù)的證明力是否明顯大于另一方提供證據(jù)的證明力,并對證明力較大的證據(jù)予以確認?!?/p>
綜上所述,本代理人認為,被告已盡到了舉證義務,被告所提交的證據(jù)相互印證,能夠證明被告主張的事實,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為此懇請合議庭支持被告的合理主張,駁回原告無理的訴訟請求,以維護被告的合法權益。
以上代理意見,望合議庭庭采納。
代理律師:__________________
二〇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