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享有父母財產的繼承權,父母與子女之間進行財產的繼承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如今除了親身父母子女關系外,社會上還有再婚家庭的繼子女的繼承問題,那么二次婚姻家庭繼子有繼承權嗎?
繼子女,是指妻與前夫或夫與前妻所生的子女。繼子女與繼父母的關系,是因為父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或者父母離婚后一方或雙方再婚,子女與父親或母親的再婚配偶共同生活而形成的。繼父或繼母與受其撫養(yǎng)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與父母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等同。
根據繼承法的規(guī)定,法定繼承人分為靠前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開始后,由靠前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靠前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靠前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法同時規(guī)定,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
由此可知,繼子女是有繼承權的,但前提是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有撫養(yǎng)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條
【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靠前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靠前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靠前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權利一般屬于一種身份權利,需要具備一定身份關系才可以依法享有,通常是親身父母子女關系,但是對于一些收養(yǎng)關系,繼子女等,如果存在有效的撫養(yǎng)關系也可以根據法律規(guī)定依法繼承,也屬于靠前順位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