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工資條是不是隱私?
工資條對每個個體來講,確實是私密信息,但是否構成隱私要看具體情況。
我國《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6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秳趧臃ā芬惨?guī)定,員工對于企業(yè)制訂工資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也就是說員工有權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資構成等。原則上,職員的工資不屬于隱私,國家行政法規(guī)有明確規(guī)定:實現職工個人收入公開化、透明化。
二、哪些行為會侵犯他人隱私權?
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下列行為屬于侵犯隱私權: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jiān)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并非法公諸于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于眾或擴大公開范圍。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三、治安處罰法侵犯他人隱私怎么處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和報復的;
(五)多次發(fā)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隱私就是屬于自己的個人信息不便被他人知曉,而對于所產生的工資條也是屬于一樣的,但如何他人侵犯了自己的權益是否構成違法就要看實際的情況,但對于個人來說自己的隱私還是要自己保護,這也避免引起其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