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行政機關申請。公司分立相當于公司發(fā)生變更,因此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請通過后,企業(yè)還需要通知債權人,公司分立本來債權人就擁有知情權,這是法律對其實行的保護,一般情況下還需要進行登報公示。
法律依據(jù):
《公司法》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guī)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jīng)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