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權登記**流程:
1.提交材料;
2.房屋交易大廳受理材料;
3.十個工作日領證。
房屋抵押權登記必須提交的材料:
抵押權設立登記: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共有的房屋還需提交共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意見原件(共有人共同簽訂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所有份額設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權人的共有權證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
4.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
5.主債權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未**抵押權預告登記的,申請房屋轉移登記和抵押登記一并**的,提交抵押權人簽署的領取房屋他項權證后向借貸人放款的具結原價;
7.以已購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購房合同,其中央產已購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產房上市出售確認表原件;
8.抵押當事人認定的已銷售和**轉移登記房屋的清單原件(房地產開發(fā)項目)。
抵押權轉移登記: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
4.房屋他項權證書原件;
5.主債權已轉讓的證明文件原件及房屋抵押權轉讓協(xié)議原件。
抵押權變更登記:
1.申請人應與房屋他項權證、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房屋抵押人、抵押權人一致;申請變更的內容應與提交的有關變更抵押權登記內容協(xié)議約定的事實一致;涉及房屋登記內容的應與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登記簿記載一致;
2.變更擔保債權數額以及抵押順位發(fā)生變化的,如有其他抵押權人,應提交其他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原件;
3.無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查封、異議登記等限制權利的情況。
需提交的材料: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他項權證書原件;
4.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涉及房屋登記內容的)或者變更前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房屋變更登記和抵押變更登記一并**的);
5.抵押人與抵押權人變更抵押權的書面協(xié)議原件;
6.被擔保債權的數額或順位發(fā)生變更的協(xié)議(原件,被擔保債權或者順位變更);有其他抵押權人的,還應當提交其他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文件原件。
抵押權注銷登記: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他項權證書原件;
4.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5.解除抵押權的協(xié)議原件或者生效法律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