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申請貸款時,正常地連續(xù)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之上;
3、購買商品房首付,靠前套房及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不低于購房總款的20%;已有一套住房且該套住房尚未結清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第二套房不低于購房總款的60%且貸款利率上浮10%;
4、有穩(wěn)定的工資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有定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貸款所購的房產(chǎn)價值全額作為抵押,且該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須為購房人提供階段性擔保;
6、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須結清上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7、公積金中心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公積金不足一萬并不是影響房貸**的主要因素,實際上只要用戶有連續(xù)定期足額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且公積金賬戶正處于正常的繳存狀態(tài),名下未曾辦有公積金貸款或貸款已結清,那一般就可以去申請貸款買房,和公積金余額有多少并沒什么關聯(lián)。
1、申請的貸款并不是為了購房的,而住房公積金只可以用來貸款購房,像貸款裝修或經(jīng)營店鋪等情況是不允許的;
2、住房公積金連續(xù)繳存時間不夠,必須連續(xù)定期足額繳存達到6個月及以上時,方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3、申請當月住房公積金賬戶未處在正常的繳存狀態(tài)(倘若封存狀態(tài),暫時性**不了公積金貸款);
4、名下已辦有1次公積金貸款,而貸款尚未結清(需要把此筆公積金貸款還清,之后才可以申請新的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jīng)**過兩次公積金貸款了(公積金貸款最對只可以**兩次,若名下已辦過兩次公積金貸款,那無論是否結清,都無法再申請新的公積金貸款)。
本文主要寫的是寧波公積金貸款要求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