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調(diào)整到5000元。繳納社保以后,工資小于或等于5000元將不再需要繳納個稅。本次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調(diào)整,減少了低收入人群的納稅負擔,同時在一定程度上提現(xiàn)了納稅的公平性原則。
5000元的標準又被稱為免征額,是征稅對象總額中免予征稅的數(shù)額。免征額的部分不征稅,超過免征額的部分將收取稅收。
舉例來說,某人的工資為9000元,扣完三險一金和專項附加扣除,還剩余7000元。5000元作為免征額,是免收個人所得稅的。超出的2000元,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