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買賣合同是有效的。
安置房買賣合同只要符合一般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名字不論是叫買賣合同,買賣協(xié)議還是誠信協(xié)議,它的本質不變,都是房屋買賣合同,和名字沒有任何關系。既然是合同,那么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規(guī)定的買賣合同生效要件。
安置房買賣合同只是債權,要想保住房屋一定過戶到買家名下,并且還要通過律師陪購,確保購買者的合法權益。任何合同都是有風險的,即使買賣合同是有效的,但還是要聘請律師陪購。
拆遷安置房是可以進行買賣的,安置房買賣合同有效,并且是在國有土地上建立的拆遷安置房,能拿到產權證的房屋就可以進行買賣。如果還沒有**出產權證,憑借著拆遷安置協(xié)議也可以進行買賣。買賣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只是說風險比有產權證的大一些。
買安置房需要注意的幾個事項:
1、需要明確房屋的土地及其類型;
2、需要明確房屋對安置的拆遷對象有無限制或政策補貼,特別是現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體組織建造的,對安置對象有明確限制。
3、確定房屋的權利人;
4、明確相關費用的繳納。這類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類型由劃撥變更為出讓,過戶涉及土地出讓金的補繳。
5、合同的內容要有一個明確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