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簽時間最遲是發(fā)車后兩小時以內(nèi)。
高鐵票改簽規(guī)定:
(1)開車前48小時(不含)以上,可改簽預售期內(nèi)的其他列車;
(2)開車前48小時以內(nèi),可改簽開車前的其他列車,也可改簽開車后至票面日期當日24:00之間的其他列車不**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改簽;
(3)開車之后,旅客仍可改簽當日其他列車,但只能在票面發(fā)站**改簽;
(4)改簽(含變更到站)后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手續(xù)費;
(5)發(fā)車后不予退票,開車后2小時只能改簽,開車2小時后車票作廢。
新規(guī)要求普通列車火車票改簽須在開車前**,如遇特殊情況,須持相關證明并經(jīng)站長同意在開車后2小時內(nèi)**。若為動車的車票,則不受上述限制。持有動車車票的乘客沒有趕上動車組列車的話,車票并不作廢,還可以去**改簽手續(xù)。改晚乘車簽證手續(xù),事實上與客票有效期無關。
改簽的條件為:
1、火車票還沒有過期,即該車次還沒有開車(除動車的車票外);
2、所需改簽的日期的車次的車票必須已經(jīng)發(fā)售,且必須還有剩余票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