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目前購房貸款情況,貸款銀行將在原房屋上設立抵押。那么,貸款中的房子可以賣嗎?
《物權法》靠前百九十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也就是說,未經銀行同意,房產所有人不得轉讓房屋,除非買受人愿意為房產所有人清償銀行債務。由于貸款未還清的房屋不能改變產權,買受人也不能取得產權證,只有在貸款還清后才能轉讓所有權。
然而,并非總是沒有辦法。首先要明確的是,未還清貸款的房屋可以買賣,但前提是必須取得國家認可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因為二手房交易必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
如果你已經貸款買了房,但房子還在建設中,可以通過更改合同名稱來轉讓房子。需要首先與開發(fā)人員協商。獲得同意后,您可以取消原始合同備案,然后要求買方與開發(fā)商重新簽訂合同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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