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不同的法律關系中,范圍也有所不同。
1、在刑事法律關系內,直系親屬的范圍被做了限定,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其他都不屬于直系親屬;
2、在民事法律關系內,直系親屬的范圍就比較大了,廣義的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區(qū)別如下:
直系血親是指直接有血緣聯(lián)系的親屬,其范圍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在實踐中的繼承、過戶等,說的直系親屬,一般來說也說的是直系血親。
直系姻親可分為兩種:一種指配偶的直系血親;另一種指直系血親的配偶。前者譬如公婆、丈人、岳父母以及未形成扶養(yǎng)教育關系的繼子女等,后者如兒媳、女婿、孫媳等。
《民法典》靠前千零四十五條規(guī)定,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靠前百零八條第六項的規(guī)定,“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