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駕駛員如何查詢駕駛證扣分情況?
1、到本市各區(qū)縣交通支大隊的辦公大廳通過觸摸查詢終端查詢。
2、登陸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網站,通過互聯(lián)網查詢。
3、登陸交通違章查詢網,可查詢。
4、通過編寫手機短信查詢違章。
二、駕駛證的計分周期是怎么規(guī)定的?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
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附件4)。
第六十六條 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zhí)行。
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三、駕駛證扣分規(guī)定有哪些?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荚嚭细竦?,記分予以清除,發(fā)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xù)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現(xiàn)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工作是非常高效便民的,就違章的查詢和處理而言,民眾查詢違章記錄或處理違章記錄可以直接在網上**;對駕駛證扣分的處罰決定有爭議的,也能申請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