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是什么意思?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營企業(yè)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或由單個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另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自然人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登記注冊和監(jiān)督管理問題的通知》第六條規(guī)定:“凡由自然人為主申請,自然人出資額占注冊資本51%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其登記注冊和監(jiān)督管理適用上述規(guī)定(按照私營企業(yè)管理)?!?/p>
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股東出資組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yè)法人。
二、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點和相同點是什么?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點是:
(1)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無論在有限責任公司中,還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都是以股東公司的***額為限。
(2)股東的財產與公司的財產是分離的,股東將財產***公司后,該財產即構成公司的財產,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同時,公司的財產與股東沒有***到公司的其他財產是沒有關系的,即使公司出現(xiàn)資不抵債的情況,股東也只以其對公司的***額承擔責任,不再承擔其他的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資產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對外也是只承擔有限的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就是公司的全部資產,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擔其他的財產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點:
(1)兩種公司在成立條件和募集資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寬松一點,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嚴格;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fā)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shù),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shù),只有最低要求,沒有最高要求。
(2)兩種公司的股份轉讓難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有嚴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較多,比較困難;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股份比較自由,不象有限責任公司那樣困難。
(3)兩種公司的股權證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股票,即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來體現(xiàn),股票是公司簽發(fā)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可以轉讓、流通。
(4)兩種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權限大小和兩權分離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于股東人數(shù)有上限,人數(shù)相對來計比較少,召開股東會等也比較方便,因此股東會的權限較大,董事經常是由股東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東人數(shù)沒有上限,人數(shù)較多且分散,召開股東會比較困難,股東會的議事程序也比較復雜,所以股東會的權限有所限制,董事會的權限較大,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也比較高。
(5)兩種公司的財務狀況的公開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數(shù)有限,財務會計報表可以不經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規(guī)定期限送交各股東就行。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由一個或者多個私人股東***成立的公司。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和股東有限公司在成立的條件上面有所區(qū)別,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成立的條件較為寬松,不需要發(fā)起人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