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分立土地使用權變更的流程是什么?
1、申請。
由用地者填寫變更土地登記申請書,說明變更依據(jù)和變更內(nèi)容,同時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償出讓、轉讓引起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出讓、轉讓合同及有關批準文件。
(二)用出讓、轉讓獲得的土地使用僅進行抵押、或因抵押終止引起權利消失的,應提交抵押合同和有關批準文件。
(三)因買賣、轉讓地上建筑物、附著物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地上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等。
(四)因繼承地上附著物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產(chǎn)權證明及公證機關有關繼承權的公證書。
(五)機構調(diào)整、企業(yè)兼并等引起土地權屬變更的,應提交有關領導部門的批準文件和原土地證書。
(六)因處分抵押財產(chǎn)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有關的證明文件。
(七)商品房預售,預售人應在預售合同簽定后三十日內(nèi),將預售合同報土地座落區(qū)縣土地管理部門備案。
(八)劃撥土地使用權依法**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的,應提交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金繳納憑證及原土地證書。
(九)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項權利者更改名稱、地址的,應提交有關證明文件和原土地證書。
(十)國有土地的用途發(fā)生變更的,應提交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和原土地證書。
2、變更地籍調(diào)查。
根據(jù)土地使用者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的內(nèi)容項目進行實地調(diào)查審核權屬并進行地籍測量。
(一)權屬審核。核實法人身份證明與申請書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與委托書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鄰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共同確認變更后新界線、并將調(diào)查結果填入調(diào)查表內(nèi),同時讓相鄰者在表上簽字、蓋章。
(二)地籍測量。對變更后新產(chǎn)生的宗地的形狀、界址點、界址線的位置、宗地面積、地籍圖等進行準確的測繪、計算;同時對原宗地的界址點、界址線的位置、宗地面積、地籍圖等要進行相應的修測。
(三)注冊登記。變更登記申請經(jīng)過變更地籍調(diào)查之后,其成果經(jīng)檢查驗收,達到依據(jù)充分、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準確的要求,便可上報區(qū)縣或市人民***審核、批準,更改或重新填寫土地登記卡、歸戶卡。
(四)填發(fā)土地證書。屬于權屬變更的要更換土地證書。
原有的這塊土地不會因為公司分立就可以申請出具兩份土地使用證了,所以,在分立之前就要商量清楚,分立之后這地使用權到底歸誰所有,對此形成一致的意見之后土地使用權的變更登記就很簡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