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外資企業(yè)的資金是由國外資本站資,所以企業(yè)的董事會成員的注冊和變更和國內的私有企業(yè)是不一樣的,對于注冊和變更的相關程序需要做跟詳細的解釋,下面就由小編來為您解答外資企業(yè)董事會成員組成變更程序有哪些?
一、外商***企業(yè)董事會成員變更程序
公司董事會成員的變更有二種類型
靠前種
董事會成員變更其產生程序或人數與公司合同和章程有關規(guī)定一致的應當自董事會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工商登記機關**備案手續(xù),并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董事會決議
2、《公司董事變動備案表注3》
3、新任董事的委派書及身份證復印件或護照復印件
4、加蓋原工商登記機關檔案室專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會成員名單復印件。
第二種
董事會成員變更其產生程序或人數與公司合同和章程有關條款規(guī)定不一致的應當自董事會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經原外資審批機關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企業(yè)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董事會決議
3、原外資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4、合同、章程修改對照表
5、新一屆《董事會成員名單》
6、經委派方簽字蓋章的新任董事委派書及身份證復印件或護照復印件
7、加蓋原工商登記機關檔案專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會成員名單復印件
8、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
9、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二、注意事項
1、材料填***使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工整地書寫。表式及文件、證件上要求本人簽字的必須由本人親筆簽署,不能以私章替代。
表式及文件、證件等申報材料,凡未注明可提供復印件的,必須提供原件。
注明可提供復印件的,申請人提交時需出示相應的原件供工商登記機關進行核對屬單位原件,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出示進行核對的,應在復印件上注明“本復印件內容與原件一致”并加蓋該單位印章。
***人可委托他人**登記,被委托**登記的人員,應出具本人身份證和委托方簽署的書面委托書。
2、公司董事會決議應寫明同意公司變更某登記事項及修改合同和章程。董事會決議應由董事會成員簽字,董事會成員簽字人數應符合公司合同和章程有關條款規(guī)定。如某公司章程規(guī)股權轉讓需經全體董事出席并一致同意方能通過,故該公司董事會決議應由全體董事簽字才能生效。
3、表式由工商登記機關制發(fā),申請人可到工商登記機關的注冊專窗領取。
4、主要列示合同、章程變動情況對照。對照表應由***各方蓋章、簽字,并需經原外資審批機關確認。如不涉及合同和章程變更的,不需提供此表。